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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中国向日本投资,日本外汇法上的规定限制

2018.11.21

关于从中国向日本投资,日本外汇法上的规定限制

原则上是事后报告。

有例外的事先申报。但是,事先申报的范围比较广泛。

作为事先申报对象的行业如下:

  1. 损害国家的安全、妨碍公共秩序的维持、并给公众的安全保护带来妨碍的行业
  2. 军事转用可能性高的通用品的制造业等「公众的安全」生物学的制药业、警备业
  3. 「公共秩序」 电业、煤气业、供热业、通讯事业、广播事业、自来水业、铁道业、旅客运送业
  4. 「国家的安全」 武器·飞机·原子能·宇宙开发相关的制造业、
  5. 给日本国的经济顺利运营带来明显的恶劣影响的对日投资(根据日本国固有的情况,保留自由化的行业)农林水产业,石油业、皮革·皮具制造业、航空运输业、海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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