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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中国向日本投资,日本外汇法上的规定限制②
2018.12.24
(1)应申报对日投资
①取得上市企业的股票的10%以上或者②取得非上市企业的股票
(2)申报义务者
外国投资家
(3)审查期限
原则上是30天,如果没有问题可缩短(多数的案件为两周)
可以延长到5个月
(4)有问题时
会被提出变更・中止劝告
(1)应申报对日投资
①取得上市企业的股票的10%以上或者②取得非上市企业的股票
(2)申报义务者
外国投资家
(3)审查期限
原则上是30天,如果没有问题可缩短(多数的案件为两周)
可以延长到5个月
(4)有问题时
会被提出变更・中止劝告
本事务所设立于2000年8月,是大连唯一一家获得中国司法部许可的日本律师事务所的在华代表机构。由东京金石开律师事务所、大阪法圆坂律师事务所、名古屋第一律师事务所三家律师事务所共同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