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继承|日本人在海外的银行账户怎么办?如何解约?
日本人在海外留有银行账户死亡的情况
1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在海外工作的日本人不断增多,日本人在海外持有银行账户的情况也多了起来。
如这样的日本人在死亡后开始进行继承时,遗属应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呢?
这样的咨询和垂询,不仅仅来自遗属,也有参与继承手续的税务师、司法书士以及平常不办理涉外案件的律师来咨询的也不少。
2 能否查到存款余额
日本人在日本死亡的国内案件中,调查被继承人的存款余额并非是件很难的事。
但是,在海外留有银行账户死亡时,那么调查存款余额的事就会有很多的麻烦。
在中国,由于每个金融机构的处理方法不同,所以首先需要向各金融机构用中文咨询确认必要的文件和手续。
从经验上来说,以中国社会需要的文件为前提,要求提交身份证(护照)、继承人的证明书、死亡证明、委托书等,并且要求对这些进行公证认证。关于护照,因为是公文,所以在公证机关有制作好的宣言书这种形式的文件,由于提交处是中国的金融机关,所以需要制作中文版。而且,由于金融机关的不同,也有要求受托的代理人律师本人带着身份证去窗口办理的情况。
近来,在中国的银行窗口办理各种手续越来越严格,在中国的中国人办理继承手续也很麻烦,因此办理国际继承的手续,会更麻烦一些。
另外,通过交涉能力较强的中国律师介入,事实上,虽然也有以口头形式告知存款余额的情况,但并不是每次都能顺利的进行。
在海外持有银行账户的人,有必要写遗嘱,应提前告诉家人关于存款账户的具体信息。不然,留下的遗属办理手续会很麻烦。
3 关于解约帐户
由于海外的金融机构几乎不了解外国法律—日本法,所以关于要求解约账户的人在法律上拥有的权利,有时会要求提交律师的法律意见书。其内容不仅限于准据法的选择和适用日本法时的归结,还需要有外国法意识的记述(以有认可重婚的国家为前提,关于已婚的人也没有其他配偶的说明等)。
特别令人麻烦的是,要求提交的文件需要公证机关等的公证认证的情况比较多,但有时会要求在日本公证处不能进行公证的事项(比如公文的公证)。因此有必要进行解释一下那是不可能办到的,而且没有那个也没有问题并需要得到理解。
就一个文件的记载来说,例如,关于日本的住所的记载(门牌、号码等),在没有特别适合中国的表述的情况时,如何用中文标记等等,因为一些无聊的事情而烦恼的情况也不少。
关于文件的翻译,有时也要求有一定资格的机构或组织的翻译。
在香港,解约帐户必须要专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办理手续,这种情况时,需要请求香港律师的帮助。
办理国际继承时,在日本国内因办理继承手续而解约银行账户时,有时会有一些难以想象的麻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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