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遗产继承|中国家属能否申请遗属养老金?
1 什么是遗属养老金?
日本的遗属养老金是指参加日本养老保险的人或参保人死亡时,对其留下的遗属支付的公共养老金。
2 主要的领取必要条件
关于遗属养老金,作为可以领取遗属养老金的遗属的必要条件,确实是依靠死亡的人维持着生计,这是必要的条件。也就是说,是否可以断言中国妻子确实是依靠去世的日本丈夫维持着生计。
要满足“维持生计”的必要条件:
- 第1原则上遗属的年收入不足850万日元是必要的条件。也就是说,中国妻子的年收入必须在850万日元以下。
- 第2需要“生活相同”。
一般来说,和死亡的人同居的情况,可以说“生活相同”。
3 需要领取必要条件的证明
问题是必须通过资料证明满足领取必要条件。
如果是住在日本的日本人夫妇,证明维持生计的必要条件很简单。
但是,中国妻子和日本丈夫的夫妇,如果中国妻子住在中国,要证明维持生计的必要条件是非常困难的。
那是因为日本和中国政府机关颁发的文件不一样。比如,在日本,政府机关会颁发“所得证明”、“住民票”等公共证明文件,但在中国,与此相同的文件原本就不存在。
日本的养老金事务所也不知道外国的政府机关颁发什么样的证明文件,所以首先会要求提交和日本人一样的“所得证明”和“住民票”。
但是,在中国居住的中国妻子却无法提交“所得证明”和“住民票”。
像这样,中国妻子在日本丈夫死亡时也许能领取日本的遗属养老金,但是由于自己无法妥当的向养老金事务所进行说明和提交证明领取必要条件的资料,所以即使自己去申请养老金也无法顺利进行的事经常发生。而且,住在中国的中国妻子不擅长日语的情况也不少。
在这一点上,通过委托像本事务所这样精通中日两国的情况,并且中日文双语都可以应对的律师事务所,就可以领取遗属养老金。
维持生计的必要条件的实质证明,即便是由律师作为代理人去申请办理麻烦也比较多,所以建议尽早和律师咨询商量。实际上,估计正确地去申请的话,本可以申请到的遗属养老金有很多人没有申领。
4 过去的解决案例
这是本事务所过去曾解决的案件的一个例子,律师接受委托后,向日本所属的养老金事务所提交了养老金申请书和必要的证明资料,进行了交涉。律师向养老金事务所的负责人说明了中国的实际情况,得到理解后,根据养老金事务所的要求制作提交了各种申请书的同时,一并提交了附有日文翻译版本的中国的资料等,最终得到了养老金的决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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